嘉峪關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嘉峪關市食品安全工作評議考核辦法的通知
嘉政辦發(fā)〔2023〕56號
嘉峪關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
印發(fā)嘉峪關市食品安全工作評議考核
辦法的通知
各街道辦事處,郊區(qū)工作辦公室,市政府各部門,在嘉各單位:
《嘉峪關市食品安全工作評議考核辦法》已經市政府第51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xiàn)印發(fā)給你們,請結合工作實際,認真抓好落實。
嘉峪關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8月16日
(此件公開發(fā)布)
嘉峪關市食品安全工作評議考核辦法
第一條??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策部署,落實食品安全“四個最嚴”和市委、市政府對全市食品安全負總責的要求,壓實屬地管理責任,持續(xù)強化市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職責分工和協(xié)調配合,縱深推進“食安雄關”建設,不斷提升食品安全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xiàn)代化水平,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fā)<甘肅省食品安全工作評議考核辦法>的通知》(甘政辦發(fā)〔2023〕53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考核工作堅持目標導向、問題導向,堅持客觀公正、獎懲分明、推動創(chuàng)新、注重實效的原則。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于對市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以下簡稱市食藥安委)成員單位落實食品安全責任的考核。
第四條??考核工作由市食藥安委統(tǒng)一領導,市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市食藥安委辦)組織實施。
第五條??考核內容主要包括食品安全基礎工作推進、年度重點工作落實、食品安全狀況等,同時設置即時性工作評價和加減分項(考核內容要點見附件)。具體考核指標及分值在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核方案及其細則中明確,設置要科學合理,可操作、可評價、可區(qū)分,切實減輕基層負擔。
第六條??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為一個考核年度。市食藥安委辦根據(jù)省食藥安委辦制定的考核細則,組織市食藥安委成員單位研究制定本年度考核細則。
第七條??考核通過以下程序進行:
(一)日常考核。市食藥安委辦會同有關成員單位,按照考核方案及其細則,對市食藥安委成員單位落實食品安全責任、協(xié)調開展有關工作、指導督促本系統(tǒng)、本轄區(qū)食品安全工作、相關信息報送等情況進行檢查和評價,形成日常考核結果并做好相關記錄。市食藥安委辦會同有關成員單位,對日常考核結果的公平性、公正性、準確性負責。
(二)年中督促。市食藥安委辦確定抽查部門和單位,會同相關成員單位組成工作組,實地督促上年度考核發(fā)現(xiàn)問題整改和本年度食品安全重點工作任務落實。
(三)年終自查。市食藥安委成員單位按照考核方案及其細則,對本年度食品安全基礎工作、重點工作、即時性工作等情況進行自評,形成食品安全工作自評報告,于每年11月10日前報送市食藥安委辦,市食藥安委成員單位對自評和相關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四)現(xiàn)場考核。每年10月下旬,市食藥安委辦會同相關成員單位組成若干考核組,依據(jù)考核方案及其細則,采取聽取匯報、核查資料、明查暗訪等方式,對市食藥安委成員單位年度食品安全工作情況進行現(xiàn)場考核,并分別形成考核報告。各考核組對考核報告的公平性、公正性、準確性負責。
(五)綜合評議。市食藥安委辦匯總市食藥安委成員單位的日常考核、現(xiàn)場考核結果,會同市食藥安委相關成員單位共同研究加減分項、降級和否決情形,綜合評議形成考核結果報市食藥安委。
(六)結果通報。市食藥安委審定考核結果后,將考核結果通報市食藥安委成員單位,抄送市委組織部和市委考核辦。
第八條??考核采取評分法,基準分為100分,根據(jù)日常考核、現(xiàn)場考核情況按一定比例換算得分。加分項分值不超過5分,即時性工作、減分項分值在當年考核方案及其細則中明確。考核結果分A、B、C、D四個等級。
市食藥安委成員單位綜合得分排名前12名且無降級和否決情形的為A級,得分排名在12名以后且無降級和否決情形的為B級。
對年度食品安全重點工作謀劃、指導、推動、落實不力,影響省食品安全委員會對我市食品安全工作評議考核或存在其他應當下調等級情形的,考核等級為C級。
嚴重影響省食品安全委員會對我市食品安全工作評議考核或存在其他應當為D級情形的,考核等級為D級。
第九條??市食藥安委辦根據(jù)職責,向市食藥安委成員單位通報有關整改事項。各相關單位應當在年度考核結果通報后一個月內,向市食藥安委作出書面報告,對通報的問題提出整改措施與時限,并抄送市食藥安委辦。
第十條??考核結果交由組織人事部門作為市食藥安委成員單位領導班子、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作為干部獎懲和使用、調整的重要參考。評議考核中發(fā)現(xiàn)需要問責的問題線索移交紀檢監(jiān)察機關。
第十一條??市食藥安委成員單位考核結果為A級的,由市食藥安委予以通報表揚。
對在食品安全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省、市有關規(guī)定給予表彰、獎勵。
市食藥安委辦及時對創(chuàng)新性示范經驗做法進行總結推廣,并通報市食藥安委成員單位。
第十二條??市食藥安委相關成員單位有考核結果為D級或考核排名連續(xù)三年列最后3名的,由市食藥安委委托市食藥安委辦會同相關部門約談市食藥安委相關成員單位有關負責人,必要時由市政府領導同志約談市食藥安委相關成員單位主要負責人。被約談的市食藥安委相關成員單位有關領導干部不得參加有關表彰、年度評獎等。
第十三條??對在食品安全工作評議考核中弄虛作假的,予以通報批評;情節(jié)嚴重的,依規(guī)依紀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第十四條??本辦法自印發(fā)之日起施行。《嘉峪關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嘉峪關市食品安全工作評議考核辦法>的通知》(嘉政辦發(fā)〔2017〕67號)同時廢止。??
考核內容要點
序號 | 考核內容 | 分值 | 考核要點 |
1 | 食品安全 基礎工作 | 100分 | 組織領導、制度機制建設、責任體系建設、能力建設隊伍建設等。 |
2 | 食品安全年度 重點工作 | 標準實施、監(jiān)督管理、風險管理、打擊違法犯罪、落實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產業(yè)發(fā)展、社會共治等。 | |
3 | 食品安全狀況 | 食品安全群眾滿意度、食品評價性抽檢合格率、農產品例行監(jiān)測合格率等。 | |
4 | 即時性工作 | ≤15分 | 年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部署的新增重點專項工作 (如應對重大自然災害、重大突發(fā)事件和開展重大專項整治等),以及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省、市食藥安全委員會部署的新增專項工作完成情況。 |
5 | 加分項 | ≤5分 | 在落實黨政同責 (包括隊伍建設、投入保障等)、監(jiān)管工作、推動產業(yè)高質量發(fā)展、推進社會共治等方面形成創(chuàng)新性示范經驗做法,以及在重大活動保障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效。 |
6 | 減分項 | 發(fā)生食品安全事件、上年度考核發(fā)現(xiàn)問題未整改到位等。 |
有關說明:
1.具體考核指標及分值根據(jù)年度重點工作進行調整,由市食藥安委辦在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核方案及其細則中明確。
2.即時性工作由市食藥安委辦根據(jù)工作有無及難易程度情況確定具體分值,在當年考核方案及其細則中明確(相關成員單位擬納入即時性工作考核事項,報市食藥安委辦統(tǒng)籌)。
3.減分項分值在當年考核方案及其細則中明確。
抄送:市委辦公室,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市政協(xié)辦公室。 |
嘉峪關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8月16日印發(f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