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關市人民政府關于西氣東輸四線天然氣管道工程(嘉峪關段)壓氣站擬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
嘉政公告〔2023〕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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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關市人民政府關于
西氣東輸四線天然氣管道工程(嘉峪關段)
壓氣站擬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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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障西氣東輸四線天然氣管道工程(嘉峪關段)項目順利進行,切實做好征地補償安置工作,維護被征地群眾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相關規(guī)定,現將《西氣東輸四線天然氣管道工程(嘉峪關段)壓氣站擬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擬征收范圍、目的和土地現狀
因西氣東輸四線天然氣管道工程(嘉峪關段)壓氣站項目建設需要,需征收文殊鎮(zhèn)團結村三、四組集體土地2.3126公頃,其中耕地2.0554公頃,林地0.1245公頃,交通運輸用地0.0618公頃,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0.0709公頃,具體位置和范圍以土地勘測定界放線為準。
二、 擬征收土地補償標準
(一)征收土地補償標準:按照《甘肅省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全省征收農用地區(qū)片綜合地價標準的通知》(甘政發(fā)〔2023〕55號)規(guī)定的文殊鎮(zhèn)團結村農用地78611元/畝(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進行補償。
(二)青苗及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根據《嘉峪關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西氣東輸四線天然氣管道工程(嘉峪關段)地上附著物及臨時用地等補償標準的通知》(嘉政辦發(fā)〔2023〕22號)確定的標準進行補償。實際執(zhí)行中,標準未包含的項目,經有關部門評估后,依法嚴格按程序給予相應補償。
三、安置方式
被征收土地所涉及農業(yè)人口安置采取貨幣補償安置和社保安置相結合的方式。
(一)貨幣補償安置。征收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青苗及地上附著物補償費由嘉峪關市自然資源局撥付至被征地村委會,其中土地補償費由村委會所有,具體分配、管理和使用由村委會討論決定,不需要統(tǒng)一安置的,安置補助費由村委會發(fā)放給被征地農戶。青苗及地上附著物補償費按照土地現狀調查時確認的數量、標準、金額由村委會足額發(fā)放給地上附著物及青苗所有權人。
(二)社保安置。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按照《嘉峪關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嘉峪關市被征地農民參加基本養(yǎng)老保險實施辦法>的通知》(嘉政發(fā)〔2019〕9號)執(zhí)行。
四、補償登記方式和地點
擬征收土地所有權人、使用人在公告期限內,持不動產權屬證明材料到市自然資源局辦理補償登記。逾期未辦理補償登記的,其補償內容以前期調查結果為準,并將結果交擬征收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簽字確認。
五、其他事項
(一)對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有異議的,應在公告期限內向市自然資源局提出,書面意見應明確、具體,認為本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應予以明示。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提交書面意見的,視為無異議。
(二)如多數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為本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由市自然資源局報請市政府,依法組織聽證。
(三)被征地村、組要建立征地補償費費用監(jiān)管制度和財務公開制度,所有支付給村、組的征地補償費一律采取由村組群眾討論、提出方案、報鎮(zhèn)政府審批的形式管理使用,做到專款專用,并定期向本村組成員公布收支情況,嚴禁侵占、截留或挪作他用。
聯系電話:0937-6241221
聯系地址:嘉峪關市五一南路1377號市自然資源局征地事務辦公室。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9月29日至2023年10月28日。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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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西氣東輸四線天然氣管道工程(嘉峪關段)擬征地范圍圖
? ??2.西氣東輸四線天然氣管道工程(嘉峪關段)擬征地補償安置標準
? ? ? ? ? ? ? ? ??3.西氣東輸四線天然氣管道工程(嘉峪關段)樹木、苗木和青苗補償標準
? ? ? ? ? ? ? ? ??4.西氣東輸四線天然氣管道工程(嘉峪關段)建(構)筑物補償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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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關市人民政府
?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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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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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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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氣東輸四線天然氣管道工程(嘉峪關段)
擬征地補償安置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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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組 | 地類名稱 | 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元/畝) | 說明 |
文殊鎮(zhèn) 團結村 | 耕地 | 78611 | 根據《甘肅省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全省征收農用地區(qū)片綜合地價標準的通知》(甘政發(fā)〔2023〕55號),文殊鎮(zhèn)團結村征地區(qū)片綜合地價由72087元/畝調整至78611元/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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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關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9月28日印發(f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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