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關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嘉峪關市人民政府2019年度立法計劃的通知
嘉政辦發(fā)〔2019〕52號
嘉峪關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
嘉峪關市人民政府2019年度立法計劃的通知
各區(qū),市政府各部門,在嘉各單位:
《嘉峪關市人民政府2019年度立法計劃》已經(jīng)市政府第54次常務會議研究通過,市委第85次常委會議審定,現(xiàn)予印發(fā),請結(jié)合以下要求認真組織實施。
一、承擔起草地方性法規(guī)、政府規(guī)章任務的單位,要高度重視起草工作,責任單位主要領導要參與地方性法規(guī)和政府規(guī)章起草中重大問題的研究,做到“人員、時間、經(jīng)費”三落實,確保工作質(zhì)量和進度。
二、對正式項目,各責任單位必須嚴格按照《立法法》、《甘肅省擬定地方性法規(guī)草案和制定規(guī)章程序規(guī)定》等法律、法規(guī)要求,深入調(diào)查研究,充分論證協(xié)調(diào),總結(jié)實踐經(jīng)驗,廣泛聽取意見,按時向市司法局報送送審稿和起草說明。對不符合要求、內(nèi)容不成熟、程序不規(guī)范的送審稿,退回責任單位重新研究。對調(diào)研項目,各責任單位要加強調(diào)研工作,及時向市司法局報送調(diào)研報告,形成地方性法規(guī)、政府規(guī)章草案及起草說明一并報送。起草說明內(nèi)容應包括:制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立法的依據(jù)、起草過程、主要內(nèi)容、重要條款的說明、解決的主要問題及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
三、地方性法規(guī)、政府規(guī)章,應當由責任單位的法制機構(gòu)或法律顧問審核,經(jīng)責任單位有關會議討論通過,形成地方性法規(guī)、政府規(guī)章送審稿,并由責任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后,上報市司法局審查。報送市政府審查的地方性法規(guī)、政府規(guī)章草案、調(diào)研報告及其他相關資料,由責任單位通過政府協(xié)同報司法局或直接送司法局辦公室。報送地方性法規(guī)送審稿和政府規(guī)章送審稿時,應當提交下列文件和材料:
(一)提請審查的請示;
(二)地方性法規(guī)送審稿和政府規(guī)章送審稿的正文、說明及其電子文本;
(三)有關機關、組織和個人對地方性法規(guī)送審稿和政府規(guī)章送審稿的主要不同意見;聽證會、論證會記錄;
(四)有關法律依據(jù);
(五)其他有關材料。
嘉峪關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5月31日
(此件公開發(fā)布)
嘉峪關市人民政府2019年度立法計劃
地方性法規(gu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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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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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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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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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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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送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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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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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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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關市城市養(yǎng)犬管理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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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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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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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diào)研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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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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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關市物業(yè)管理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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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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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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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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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關市城市飲用水水源地保護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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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態(tài)
環(huán)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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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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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規(gu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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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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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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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關市園林綠化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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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林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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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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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diào)研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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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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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關市戶外廣告和門頭牌匾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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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市管理執(zhí)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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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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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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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關市城市供熱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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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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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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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委辦公室,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市政協(xié)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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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關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6月3日印發(f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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